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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201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确定,并已在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上公布。参加我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8:30报到并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时间前1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五区32号楼3层会议室。
四、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5月22日(周二)前将《面试确认单》(见附件2)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华北电监局进行确认, 我局将组织人员与考生联系。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资格复查时间: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考生须在当天下午15:00至16:00时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4、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2012年6月4日(周一)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7、4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五、成绩公布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2.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电话通知各职位综合成绩最高者参加体检。同时,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录用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按照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3.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华北电监局。
华北电监局联系人:
栾加林 电话:010-51968582
海 燕 电话:010-51968782
传真:010-51968564
电子邮箱:hbj@serc.gov.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五区32号楼。
附件: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xls
2、面试确认单附件2:面试确认单.doc
3、面试地点路线图附件3:面试地点路线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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