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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列入2010年辽宁省政府直属部门(含实行垂直管理的工商、质监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将于2010年12月1—3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中心一部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联系电话:024—24810167
体检时间详见附表。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10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为500元左右。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2010年辽宁省政府直属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时间安排.xls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