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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2010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于11月21日已经结束,经研究决定,现将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为2010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经笔试、面试,按招考岗位1:1拟录用的报考人员。
二、考生参加体检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
党群系统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当日早7:00时前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门前集合。
政府系统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当日早8:00时前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门前集合。
四、考生参加体检应带体检费345元,3、3厘米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五、※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七、体检工作结束后,请考生于2010年11月30日以后通过鞍山党建网(http://www.asdj.cn)和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srs.gov.cn)查询体检结果。
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