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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山阳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此次拟招聘各学科教师40名,其中初中10 人,小学30 人。各职位招聘人数如下:
1、初中:语文2人、数学2 人、英语2人、生物 2人、体育2 人。
2、小学: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体育7人、美术4 人、音乐4 人。
三、报名条件及范围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4、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不适宜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30日至8月3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
(二)报名地点:山阳区焦东路小学(焦东路与和平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在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yq.gov.cn)或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yq.gov.cn)或河南华图(http://www.htexam.com/hnht)下载并填写《山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时须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没有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须由就读学校出具证明)。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及数码照相费)。
2、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中学教师及小学体、音、美教师需专业对口。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职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职位不再招聘。
4、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2010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试题,共分为两科:《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各科均考试中小学通用知识部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
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
由省下派到焦作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现在职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
以上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参加山阳区“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的现在职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每位考生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笔试成绩加分不累计计算,拟享受加分政策者,请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拟加分情况于2010年8月5日——8月11日在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yq.gov.cn)和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yq.gov.cn)公示。
4、2010年8月18 日在报名点和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yq.gov.cn)、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yq.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各职位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过程中如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另行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过程中如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的毕业生为一年,在职人员(转正定级后)为三个月。试用期满 ,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山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1—3999879 监督电话:0391—3555062
山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