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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二○一○年全区上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招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合格线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划定为:
(一)区直机关招考职位:180分;
(二)垂直管理单位机关(含为下属单位招考)和市、县级机关招考职位:150分;
(三)乡镇机关和少数专业性强、生源少的公安、司法系统职位:135分。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照面试开考比例(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自 治 区 党 委 组 织 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