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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县今年高校毕业生生源状况和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招聘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范围和条件
1、招聘名额:28名。其中县直机关二级事业单位8名,镇级二级事业单位20名。
2、招聘范围及条件:2007、2008、2009届回含山报到的含山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县委党校报考职位户籍、届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审计局报考职位届别不限,年龄28周岁以下;环保局报考职位届别不限,户籍放宽到全省范围)。
具体招聘职位、条件见《含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9月7日-11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报到证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作书面诚信承诺。所提供的证件如有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如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该职位。取消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三天内到县人事局改报其他职位。对招聘硕士研究生的职位,不受比例限制,按有关规定进行。
5、考前,县人事局、监察局对报名人员按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招聘程序与方式
1、招聘采取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或程序进行;
2、笔试内容及成绩确定
县委党校、镇级下属事业单位职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按5:5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仍相同的,组织面试确定排序。
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按4:6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仍相同的,组织面试确定排序。
《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或《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镇级下属事业单位职位,按得分高低取前20名)。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考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ahhs.gov.cn)和含山县人事人才网(www.ahhsrs.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录用到镇级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职位,录用到县直事业单位的人员按职位数等额录用。录用通知发出后,拟录用人员在一周内到录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后,办理行政、工资等有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
200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县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含山县人事局
二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