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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规定,省直部门2009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定于8月15、16日进行。现将省直部门面试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于8月10日下午6时前及时前往所报考部门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省招考公告中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由各招录机关留存。考生应及时主动与所报考部门联系、了解该部门对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同时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并按规定缴费(70元/人)。如须开具发票,由招录机关暂开收据,事后由招录机关到省人事考试院开具正式发票。考生缴费后,招录机关即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和参加面试。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此出现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由招录机关按规定于8月12日下午5时前完成递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按有关规定进行。
安徽省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