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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09年济南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为适应财政工作需要,集聚优秀专业人才,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有关规定,我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热爱财政事业,熟悉财政业务,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研究生(大学阶段为全日制本科),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9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要求见附件。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财政局、市人事局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9月7日9:00-9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09年9月8日9:00-9月9日16:00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单位初审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四)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09年度济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9月16日-9月18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40元。

  (六)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通知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济南市财税大厦(经五路169号)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包括:《2009年度济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两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研究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招募的服务地在济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7年招募的)考核合格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能力水平。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济南财政公众网(www.jncz.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内容为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按要素分计分,在每项要素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的总和取平均分,计算出该项要素的最后得分,各要素平均分相加得出该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五、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和济南财政公众网上公布。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财政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可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和济南财政公众网上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聘用人员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7949013

  监督电话:0531-87949039 0531-86056825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五路169号

  附件:2009年度济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doc

  济南市人事局

  济南市财政局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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