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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以下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未落户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父母应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以上除外;
2、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3、应聘人员应为未就业人员或在企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时间
报名地点:滨州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大厅(黄河八路渤海十七路交叉口)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统一设报名点,各部门、各单位在报名点设报名摊位。报名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在滨州人事人才网(www.bzrc.cn)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上下载,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笔试考务费:每科40元。
3、报名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报名时进行。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的介绍信;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学校未发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的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不能聘用;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报考实验学校的往届毕业生和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毕业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报名现场咨询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我市招募的在滨州服务“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到2009年8月30日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200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00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区)人事局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带以上材料到报名现场咨询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滨州人事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原则上取消其招聘计划;双学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如达不到3倍则保留招聘计划。
3、领取笔试准考证。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于7月20日8:30―17:30凭身份证到滨州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时间:7月21日,上午9:00―10:30。
文化系统的笔试内容为音乐专业理论知识,职业学院的笔试内容是报考职位专业知识,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的笔试内容是卫生专业知识,实验学校的笔试内容是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50%,专业知识占50%;其他部门的笔试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命题、考试、阅卷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博士岗位不进行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市转业军官接待培训中心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操作、试讲)通知均在滨州人事人才网、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2、面试、操作、试讲
由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招聘主管机关根据不同单位和不同专业聘请老师命制试题,并统一选调考官。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操作、试讲时间:7月下旬―8月上旬基本完成。
(1)实验学校进行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环节组织、板书、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教态、仪表等,试讲内容是初中课程,试讲总分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占40分。按照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市特校进行试讲。按照笔试成绩、试讲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3)卫生系统进行面试和专业操作。人民医院和中心医院进行面试和专业操作,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操作成绩3:3: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妇幼保健院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文化系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5)畜牧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进行面试。
(6)职业学院进行面试和试讲。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环节组织、板书、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教态、仪表等,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3:3: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7)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等其他单位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面试、操作、试讲结束后,按照对应比例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职位的考察体检人员。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试讲、操作成绩,不能低于70分(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滨州人事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考察人员,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人员,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报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事局审批,审批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经市人事局审批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人事厅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咨询电话
滨州市人事局3162890
滨州市执法局3163061
滨州市建设局3356015
滨州市信息产业局3162899
滨州市农业局3381857
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3362840
滨州市农机局3362436
滨州市文化局3364341
滨州市卫生局3363136
滨州市畜牧兽医研究院3252652
滨州市教育局318879331830663271156
滨州职业学院3278391
滨州市国土局318695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