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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潜山县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009年度招聘城市建设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人数
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即规划、园林绿化、测绘各1人),共计3人。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和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未就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地域不限。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5日―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潜山县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同底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就业报到证有明确用人单位的,必须提交辞职证明材料。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报名、考务等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4、报考比例:各岗位招聘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比例。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由县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调整岗位指标或降低比例。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内容
1、考试采用笔试。
2、考试时间:2009年8月16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内容:报考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录用办法和待遇
1、考生录用:根据考生志愿严格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知识得分高者优先录用。
2、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公示、组织审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高分到低分按排定名次依次进行递补。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的,则需要出具书面承诺,再依次递补;录用资格保留到2009年9月30日,逾期不报到上班,或经组织审查及在公示期间对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对象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对上述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排定名次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和公示、组织审查。
3、录用人员待遇: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同等人员工资待遇。
潜山县人事局 潜山县建设局潜山县监察局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