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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际经济贸易促进中心(简称青岛贸促中心)系隶属于青岛市贸促会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欧美经贸事务处招商人员1名(德语);
亚洲经贸事务处招商人员1名(日语);
会展处招展工作人员1名(英语)。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青岛市市内四区户籍;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4、从事招商、会展或外经外贸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英、德、日),具有较好地口、笔译技能和流畅地语言沟通技能。英语:专业八级;日语:专业一级;德语:专业八级。日语、德语专业报名者,需同时具有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6、具有较强地独立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及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后,择优录用。
1、报名
时间:2009年7月27日,09:00―11:00;14:-16:00。
地点:延安三路121号一楼会议室。
报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参加工作和从事本专业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三支一扶”毕业生还需提供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
时间:2009年7月29日,09:30―11:30
地点:延安三路121号一楼会议室
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有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外语知识,不指定教材。在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办公室分专业确定)以上、按报考职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三倍职位数,按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实有人数面试。
2006年、2007年参加山东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人员名单经审核确认后进行网上公示。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口语。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应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进入面试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面试之前需开具单位同意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达不到面试比例,面试成绩为6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为总成绩。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员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意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拟录取人选的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查。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及聘用名单在青岛贸促中心网站上公布(http://www.cited.org.cn)。
6、签订聘用合同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岛贸促中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事局发给《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进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及劳动保险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未尽事宜请随时电话咨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咨询不及时延误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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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83892357
电子邮箱:hr@cited.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