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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人办发[2009]92号文件《关于核准2009年胶州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的规定,我市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卫生系统30名,其他事业单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008年、2009年未择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06年、2007年服务胶州市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专业及数量
请参见附件《胶州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09年7月22日―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地点: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
3、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的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缴考试费用)。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报《胶州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领取准考证。
5、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6、2006年、2007年服务本市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职位不受生源地限制,笔试成绩加10分。
(二)笔试
1、时间:2009年7月26日上午。
2、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地点为准。
3、非卫生类毕业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毕业生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均不指定教材)。笔试总分值100分。
4、由招聘录用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最低资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采取全封闭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面试总分值100分。
2.职位计划为1至9人的按笔试总成绩和职位计划1:3比例进入面试范围(急需紧缺岗位构不成比例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职位计划为10人以上的按笔试总成绩和职位计划1:2比例进入面试范围。构不成比例的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非卫生事业单位的面试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报考卫生系统的面试时间为2009年8月1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5.因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补加给综合管理类职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职位。
(四)体检考核
1.根据招聘计划分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该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2.2009年8月3日按有关规定进行封闭式体检(费用自理),同时按招聘计划组织考核。
(五)公示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成绩及有关事项公布
各项成绩及信息发布均在胶州人才网上(http://www.jzrc.gov.cn)进行。
1.2009年7月25日对已报考的2006年、2007年服务胶州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加分公示。
2.2009年7月28日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2009年8月2日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2009年8月6日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5.2009年8月11日至17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6.2009年8月18日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五、待遇和管理
被招聘人员列事业编制,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一年,并由胶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一年。
被聘用人员须按《胶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胶政发[2007]37号)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规定
1.对体检和其他环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和其他结果失实的毕业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就业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人事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4.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组织进行。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32-82288273
监督电话:0532-8228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