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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新疆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2009年7月11-12日。
笔试内容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检察业务部门科员职位的人员需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报考司法警察和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取得HSK6级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招考简章》。
(一)咨询电话: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0991-2391408、2391232
(主要负责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
2、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991-4696072、4685818
(主要负责政府机关)
3、自治区人事厅基层干部工作处:0991-4685867、4685817 (主要负责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0991-4660010、4650800
(三)监督电话:
区监察厅:0991--2392772
自治区纪检委驻人事厅纪检监察室:0991―4685841、468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