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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次公开招考公务员办法和程序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2009年自治区各级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2、今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考多少公务员?
2009年自治区各级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招录6558名公务员、工作人员,主要有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各大机关,重点是各地州市党政机关。
3、 今年招考与以往招考有什么不同之处?
一是今年是自治区实行招考制度以来招考人数最多的一年,其目的为广大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参与竞争和就业的机会,二是职位条件更加规范合理。三是加大了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如:自治区级机关录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要求达到60%以上;地州市机关录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要求达到40%以上。县市区及乡镇机关的招录主要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四是为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适当合理调整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结构比例,部分职位面向当地生源。
4、这次公开招考公务员的对象是什么?
招考的范围和对象是:
(1)是新疆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含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部分职位户籍不限;
(2)是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是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对报考年龄有何规定,具体年龄时间怎样计算?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考者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今年对年龄设置进行了规范的划分,每个职位对年龄的具体要求,考生在报考时,请注意具体职位要求。
6、对报考者学历如何规定?
报考者取得的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经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后取得的学历。
7、如何进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个别机关除外)。符合职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通过新疆人事考试网站(网址:www.xjrsks.com.cn)报名,如实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通过网络传送电子照片,在笔试考试前一周内通过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在网站会向考生提示。
个别机关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现场报名,请注意查看招考简章。
8、报考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笔试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或复印件)经确认后,可以减免考试考务的费用。
9、如何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
(1)报考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其中,2009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的毕业生,需持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证明;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贷款证明和学校相关证明。
(2)使用维吾尔文字考试免试《汉语基础知识》的考生须携带国家颁发的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持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相关证明,自治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选聘到村任职三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村村有大学生工程”人员需持县、市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证明。
(3)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科目有哪些?
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检察业务部门科员职位的人员需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报考司法警察和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取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11、考试的参考教材用书、考前培训问题?
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不指定、不委托、不出售任何考试用书。同时,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批准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班。
12、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如何处理?
答:对提供虚假证明以及近5年来,在公务员招考工作中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出,情况属实者,取消其当年考试录用资格,且不得报考公务员。
13、如何确保招考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得到贯彻执行?
一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参与面试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布的简章和其他要求进行,认真组织好招考的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力度。从今年开始,公务员考试舞弊人员将终生不得报考公务员,已被录用的也要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