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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绵 阳 市 人 事 局
绵 阳 市 司 法 局
关于公布绵阳市2008年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
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公告
(2008年第9号)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司法局《关于2008年我市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008年第3号)规定和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司法局《关于公布绵阳市2008年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的公告》(2009年第2 号)的成绩排名,现将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和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09年2月12日。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地点
2009年2月12日早上7:30在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南河体育中心跆拳道馆)集中,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执行的标准
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5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司法局政治部(绵阳市南河体育中心跆拳道馆,电话:2266427)。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司法局同意后,可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依次递补。
四、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收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其费用主要包括:体检费、租车费、就餐费。预计每人300元左右,请考生体检当天带足所需费用。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七、组织领导
体检工作由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司法局组织实施,邀请绵阳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附件:绵阳市2008年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司法局
二OO九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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