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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绵 阳 市 人 事 局
绵 阳 市 公 安 局
关于二??八年下半年
绵阳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试公告
(2009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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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和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关于二OO八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规定,经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现将2008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在参加了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职位录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由原公告的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1月15--16日”调整为2009年1月14日--16日上午12:00。
2、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公安局大院内(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乘车路线:乘1路、6路公交车在“红星楼”站下。)
3、考生携带手续:
(1)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大专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户籍证明或生源地户籍证明。
(5)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考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未满5年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8)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4、资格复审递补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09年1月16到资格复审地点等待递补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排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再作任何通知)。递补工作于2009年1月16日下午13:00--18:00进行。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市考试中心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交面试费80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人员。
2、面试时间:
综合职位(2)男生于2009年1月17日参加面试;
其余考生均于2009年1月18日参加面试。
未按时参加面试或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地点:绵阳南街小学(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28号,乘车路线:乘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乘42、75路公交车在“南街口”站下,乘59路公交车在“东街”站或“南街口”站下。)
4、面试考生携带的手续: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5、面试考生集中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7:20在面试点集中抽签分组及确定面试顺序,8:30开始面试。最迟8:00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中午12:00未进行面试的考生由绵阳市考试中心免费提供午餐(盒饭),下午13:00开始面试至当天考生面试结束。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的对象: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综合职位(2)男生于2009年1月21日参加体能测试;
其余考生于2009年1月22日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地点:绵阳市实验中学(即绵阳七中,涪城区文昌路88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4、考生携带的手续:考生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5、体能测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件于当天早7:00到体能测试点集中分组参加体能测试,7:30后不准再入体能测试场,届时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试。严禁穿用金属鞋钉跑鞋,以免损坏塑胶跑道;
(3)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附:二??八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公安局
二??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