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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工作人员,根据《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已在我市报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并且具有兖州市常住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计划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由本人到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须加盖已报到印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③《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处领取),一式2份;④报考讲解员岗位还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每人另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特困家庭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高校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可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3、其他
根据中央、国家有关规定和鲁人发〔2008〕29号文件精神,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后)加10分。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招募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招聘办公室将有关材料汇总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卫生技术、校医岗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药理学、生理学、执业医师法、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五门科目合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四门科目合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公示。
2、面试
报考卫生技术、校医岗位的人员,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业务综合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
五、体检
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报考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
六、校医岗位选择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个人自愿选择对应岗位。
2、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顺序选择对应岗位。
3、个人选择对应岗位一经确认(签字),即不得更改,否则视为弃权。
七、聘用
体检合格(校医选择对应岗位)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双方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7日―22日上午8:30―下午5: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兖州市委党校310室(新城区建设西路)
联系电话:0537―3753806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10月30日上午8:30―下午5:00。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领取准考证地点:兖州市委党校310室(新城区建设西路)
3、笔试时间:2009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
考点、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注明。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兖州市委组织部兖州市人事局
二OO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