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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考对象及条件
1、 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五年以上的往(应)届毕业生。
2、 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 作风正派,遵章守纪,服从分配;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4) 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检察事务人员,1名;专业:法律类、法学类;年龄:26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2、涉外事务人员,1名;专业:英语、涉外文秘、涉外经济与法律;英语六级及以上;年龄:26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会计,1名;专业: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具有会计上岗证、会计电算化证书;年龄:26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文秘,1 名;专业:中文、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新闻学、文秘;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26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5、计算机管理员,1名;专业: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Delph开发的工作经验;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一份,交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08年10月7日(星期二),上午9点至下午16点。
3、报名地点: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楼会议室(前进东路1268号)。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卷)。
2、笔试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算机管理员增加编程能力测试,笔试成绩进入前6名者参加该测试,测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3名进入面试。
3、报考专业人数不足1:3的,该专业不开考。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单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办法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昆山市人事局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雇员制,雇用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为一年,其他在职人员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雇用期满后,转为聘用制。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视情处理。
监督咨询电话:57371237(昆山市人事局)、57729915(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昆山市人事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