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面向2008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公告”的规定,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面向2008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未合格,需办理加分的少数民族考生,请于2008年2月18日、19日或3月3日、4日(上午8:4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公章的报名表(上述要求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莲花桥往西200米路南)办理加分手续。加5分后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在60分以上,并且两科成绩总分在105分以上者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