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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第八章教材解读: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的有关规定

环球网校·2018-08-10 09:10:55浏览38 收藏15
摘要 环球网校整理了2018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第八章教材解读: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的有关规定,供大家参考,更多模拟试题及辅导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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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成本法及其运用

第六节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和折旧的有关规定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的有关规定:

房屋完损等级是用来检查房屋维护状况的一个标准,是确定房屋实际新旧程度和测算房屋折旧的一个重要依据。房屋的完好程度越高,其现值就越接近于重新购建价格。

1984年11月8日,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第678号),并于同年12月12日发布了《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原则》。现将有关内容综合如下:

(1)房屋完损状况,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分为下列5类:①完好房;②基本完好房;③一般损坏房;④严重损坏房;⑤危险房。

(2)房屋结构组成分为地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房屋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房屋设备组成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3)房屋完损等级的判定依据是:

(4)房屋新旧程度的判定标准是:①完好房:十、九、八成;②基本完好房:七、六成;③一般损坏房:五、四成;④严重损坏房及危险房:三成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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