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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价师协〔2010〕15号
关于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07]05号)以及关于修订《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08]10号)和《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川建价师协[2007]0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考试于2010年10月31日举行。为缓解考场压力,省造价工程师协会考点土建专业定为10月17日和10月31日分两次举行,考生的考试时间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统一安排。安装专业考试10月31日举行。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及申报条件:
(一)报考专业:土建、安装两个专业。
(二)申报条件:
1、凡在四川省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2、已取得造价员资格需报另一专业者,在坚持一人一证且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的前提下,允许报另一专业。
3、凡报考无“审核”权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1年或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工程类技术经济职称。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2010年)毕业生申请参加考试,经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4、报考有“审核”权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技术经济职称。
二、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登陆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系统(www.sceci.net)点击“2010年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申请”链接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2、报名人员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后,并上传相片扫描件,扫描件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要小于100k(上传相片扫描件用于打印准考证,一定要清晰)。确认填写资料无误后,并且相片扫描件已经上传后,上报资料并打印申报表(各市、州为一式两份,在省造价协会报名的为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报考人员携带《申报表》,报考无“审核”权的,需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只限有“审核”权)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三、考试专业及范围:
(一)考试分土建、安装两个专业,其中安装闭卷试题涉及安装专业的全部知识,安装开卷试题的编审题分“电气”和“管道”,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答其一。
(二)考试范围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2.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3.《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指南》,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标GB50500-2008)。
5.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7.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印发的《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07]05号)以及关于修订《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08]10号)。
8.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0号)。
9.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1号)。
10.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7号)。
四、报名及考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20日—8月10日。
(二)资格审查(包括网上相片质量审查)及缴费时间:7月22日—8月12日。
(三)报名地点:各市、州工程造价站,省属和中央在蓉单位直接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星辉东路8号5楼507室)报名。
(四)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在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报名的土建专业考生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和10月31日,上午9:00至11:00闭卷考试,下午13:00至16:00开卷考试。
(五)准考证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统一编排,各市州考生可于10月25日至30日前登录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系统(www.sceci.net),打印本人准考证,在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报名的考生可于10月11日至10月16日前登录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系统(www.sceci.net),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州工程造价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申请参加资格考试者进行审查。
(二)考点考场设置由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和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室,违者按违纪处理。
(三)闭卷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
六、考试报名费:闭卷考试每人60元;开卷考试每人120元。
七、考试合格名单于11月25日通知各市、州造价站,并在四川造价信息网上公布,从2011年2月15日起办理合格人员注册。
联系人:张蓉春
联系电话:028—83314011
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