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劳动法
1.劳动法的概念。
(1)狭义:劳动法一劳动法律部门的核心法律,即《劳动法》。
(2)广义:劳动法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基P28)
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基P29)。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律部门中具有指导性、纲领性的法律规范,而不是调整劳动关系运行中的特定事项或劳动关系当事人某一特定行为的具体规定。基本原则的内容在明确性程度上显然低于调整劳动关系的具体规定,但是基本原则所覆盖的事实状态远远地大于具体规定。
(2)劳动法基本原则反映了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反映了劳动法律部门的本质和特点。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着高度的稳定性。
(4)基本原则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对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均具有约束力。
3.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基P41)。
包括:①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②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③劳动法律关系的双务关系。④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4.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i)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雇主与雇员。
(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如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事物。
温馨提示:欢迎关注环球网校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频道,更多资料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