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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
2019年国家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
全区统一鉴定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2019年全区统一鉴定安排公告如下:
一、统一鉴定项目
(一)2019年全区统一鉴定项目分为国家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二)统一鉴定具体项目及安排见《2019年国家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统一鉴定计划安排表》(附件1)。
(三)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从2019年开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再组织全国统一鉴定,改为全区统一鉴定。
(四)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相应考试项目及安排将按策要求进行调整。
二、报考程序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具体报考条件查询请登录http://gx.osta.org.cn/htm/462/index.html)的考生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相应职业(项目)、级别的考试。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gx.osta.org.cn/)“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界面,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审核。
2.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1级(有综合科目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需上传论文,劳动关系协调员2-1级(有综合科目考试)的考生需上传业绩评估报告。
3.有关论文(业绩评估报告)的撰写要求和格式要求请登录(http://gx.osta.org.cn/)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全国全区统考有关事项通知”栏目进行查询。
(三)报名审核
1.网上审核。审核机构将在3-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2.材料提交。通过审核后,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1级(有综合科目考试、需提交论文)、劳动关系协调员2-1级(有综合科目考试、需提交业绩评估报告)的考生请于每批次考试缴费时间截止前(以邮寄送达日期为准)将论文(业绩评估报告)一式三份邮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收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科:地址:南宁市葛村路5号区社保大厦5楼,电话:0771-5737703)。
(四)缴费及票据领取
1.网上缴费。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通过支付宝方式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国家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统一鉴定收费标准》附表2。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留意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系统仍显示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票据领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审核表或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票据领取与否都不影响考试)。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葛村路5号区社保大厦5楼506室(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五)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发放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报考时间安排
报名审核及票据领取仅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节假日不上班),缴费截止时间为缴费截止当日18: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