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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0·2015-09-02 12:30:01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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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进入倒计时,备考迫在眉睫,环球网校针对不同的学员学习情况,推出不同班次的辅导,在此小编为各位考生提供了“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同时为各位考生提供了考试报名入口,请广大学员及时关注开课进度,紧跟网校步伐,扎实复习,一举突破自我,拿下二建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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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就是专利权的客体,各国规定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

  1、发明:《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是专利权保护的最主要对象。法民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必须是一种能够解决特定技术问题作出的创造性构思;(2)必须是具体的技术方案;(3)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

  2、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标准的技术方案。我国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或者结构,或者两种的结合。方法和没有固定的形状或者材料本身,不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是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具有美感;(4)是适合于工业是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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