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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建考试成绩查询|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二级建造师合格标准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4〕10号),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4年5月24、25日举行。为做好深圳市二级建造师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
本次考试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3个类别。
(一)考3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详见附件3)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考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执行。
三、报考方式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考后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核的方式。深圳市属单位、驻深单位、驻深部队单位报考人员均须在深圳市考试院网上完成整个报名(外省市单位报考人员必须回单位所属地报名),考前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之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要求,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填报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28日10时至3月12日17时截止(24小时开通)。自2014年3月12日17时起,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通道
报考人员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
1.报考“二级建造师”通道(针对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
2.报考“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 通道(针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需要增获另一个专业类别二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
报考人员登陆我院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三)报名流程
深圳市属单位、驻深单位、驻深部队单位报考人员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或《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写完成,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网上支付→用A4纸双面(正反面)打印有支付号的《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即完成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备齐《报名发证登记表》及附件1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成绩公布后,符合条件的全科通过人员将按深圳市考试院网上考后提交报名材料的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发证登记表》及附件1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实者或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四)准考证的获取
准考证不需前往深圳市考试院领取,可于5月19日9:00-5月23日17:00内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 (http://www.testcenter.gov.cn)自行打印(必须使用A4纸打印)。
应考人必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考。
四、考试地点
深圳设分考场,主要负责组织深圳考区考生参加考试。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五、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三个月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查询。
七、考后资格条件审核及证书发放
(一)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材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
全科通过并符合报考条件且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的深圳市考生,证书下发至深圳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考试院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发放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请查看我院网上公布的证书发放通知。
考后提交材料资格审核、证书发放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目公布,无须电话咨询。
八、有关事项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正确选择“考3科”、“考2科”(即免试1个科目),“考1科”(即免试2个科目)级别。如报错考试级别,考试成绩将无法滚动管理。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应试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凡属违纪违规被禁考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员)均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若单位协同报考人弄虚作假的,深圳市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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