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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07]84号)规定,经审核,刘登科等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刘登科等4名符合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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