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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102000施工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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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施工成本管理从投标报价开始,至竣工结算为止。
P43
40、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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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P45-50
材料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
3.运输损耗费。
4.采购及保管费。
5.检验试验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
1.折旧费
2.大修理费
3.经常修理费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5.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掌握措施费的组成
1. 环境保护费
2. 文明施工费
3. 安全施工费
4. 临时设施费
5. 夜间施工增加费
6. 二次搬运费
7.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安拆费
9. 脚手架费
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 施工排水、降水费
规费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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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营业税的税额为营业税的3%
P50
43、教育费附加税额为营业税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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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发包与承包价的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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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
①当C大于C0,可采用以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算
②当C小于C0,可采用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
③如该分项的直接工程费为人工费,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P54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采用清单计价;非国有投资项目是否采用,由业主自行决定。
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① 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
②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
③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
④ 工程量清单是进行工程索赔和现场签证的依据
⑤ 工程量清单是进行工程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P54
46、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形式: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法
P56
47、《计价规范》中采用的综合单价法,不是全费用综合单价,规费、税金不被列入。
P55-56
48、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是按照图示尺寸按清单计算规则计算,但不实际履约工程量。结算按双方约定实际结算。
P56
49、清单工程量不能直接计价,应考虑各种施工影响因素。
P60
50、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措施费计价方法:综合单价法(模板、脚手架)、参数法(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等)、分包法(独立项目)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由招标人确定。材料或专业工程,属于必须招标的,由双方共同通过招标确定;不是必需的,协商确定。
规费是权力部门收缴的费用。
P61
51、投标价格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必须执行计价规范的强制规定,不能低于成本。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报,必须与其相一致。
P63
措施项目根据施工方案自主确定,但不包括文明施工费。暂估价不得更改,暂列金额不得变动,计日工自行确定,规费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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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建设工程定额分类:
一、按生产要素内容分类:人工定实际工程量额,材料消耗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
二、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
三、按编制单位和使用范围分类:全国统一定额,行业定额,地区定额,企业定额
53、施工定额是以同一性质的施工过程――工序,作为研究对象
54、施工定额的定额水平反映施工企业生产与组织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55、预算定额是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各个分部分项工作为对象编制的定额
56、概算定额是以扩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对象编制的。概算定额的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依据
57概算指标以整个建筑物和构筑物为对象,是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或建设单位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
58、投资估算指以独立的单项工程项目为计算对象编制确定的生产要素消耗的数量标准或项目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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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人工定额按表现形式的不同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两种形式
P68
60、时间定额,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
产量定额,单位工日中所应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
测定方法:技术测定法、统计分析法、比较类推法、经验估计法
P69
61、材料净用量的确定方法:理论计算法,测定法,图纸计算法,经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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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所组成。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其是可以直接计人工程对象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措施费等。
间接成本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的全部费用的支出,是非直接用于也无法直接计人工程对象,但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等。
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主要包括:(1)施工成本预测;(2)施工成本计划;(3)施工成本控制;(4)施工成本核算;(5)施工成本分析;(6)施工成本考核。
施工成本预测:对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可能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估计,是施工项目成本决策与计划的依据。
施工成本计划是以货币形式编制施工项目在计划期内的生产费用、成本水平、成本降低率以及为降低成本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规划的书面方案,它是建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开展成本控制和核算的基础,它是该项目降低成本的指导文件,是设立目标成本的依据。
P74
63、施工成本计划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规定的项目质量和工期要求;
(2)组织对施工成本管理目标的要求;
(3)以经济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基础的要求;
(4)有关定额及市场价格的要求。
P74
施工成本计划有三类指标:成本计划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
P75
64、
施工成本控制应贯穿于项目从投标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合同文件和成本计划是成本控制的目标,进度报告和工程变更与索赔资料是成本控制过程中的动态资料。
P75
65、施工成本一般以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P76
66、项目管理必须实行施工成本核算,形象进度、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成本偏差控制,分析是关键,纠偏是核心。
P76
67、对竣工工程的成本核算,应区分为竣工工程现场成本和竣工工程完全成本
P76
68、成本偏差:局部成本偏差,累计成本偏差
P77
以施工成本降低额、降低率为成本考核的主要指标
P77
69、施工成本管理的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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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施工成本计划的类型:
⑴竞争性成本计划
⑵指导性成本计划
⑶实施性计划成本
施工预算与施工图预算的差别:
①编制的依据不同
②使用的范围不同
③发挥的作用不同
P79
71、施工成本计划是实现降低成本任务的指导性文件。
P80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以成本预测为基础,关键是确定目标成本。
⑴按施工成本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
⑵按项目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
⑶按工程进度编制施工成本计划
P81
72、在编制网络计划时,应在充分考虑进度控制对项目划分要求的同时,还要考虑确定施工成本支出计划对项目划分的要求,做到二者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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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S形曲线(成本计划植曲线)必然包络在由全部工作都按最早开始时间开始和全部工作都按最迟必须开始时间开始的曲线所组成“香蕉图”中。
三种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式不是相互独立的,往往将这几种方式结合起来使用
P84
74、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成本计划,进度报告,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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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成本控制的步骤,比较、分析、预测、纠偏、检查,纠偏是施工成本控制中最具实质性的一步
P86
76、人工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的方法,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的方法
P86
77、材料用量的具体方法:定额控制,指标控制,计量控制,包干控制
P87
78、决定分包范围的因素主要是施工项目的专业性和项目规模
P87
79、赢得值(挣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⑴已完工作预算费用、⑵计划工作预算费用、⑶已完工作实际费用
P88
80、赢得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费用偏差,进度偏差,费用绩效指数,进度绩效指数
P88
81、偏差分析的方法:横道图法,表格法,曲线法
P88
82、横道图法具有形象、直观、一目了然优点,但这种方法反映的信息量少
P89
83、表格法是进行偏差分析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P94
84、业务核算的范围比会计、统计核算要广。会计核算――过去的基本情况,统计核算――规律性,均针对已经发生的情况。
P95
85、施工成本分析的方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
P97
86、常用比率法有:相关比率法,构成比率法,动态比率法
P97
87、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是施工项目成本分析的基础,预算成本、目标成本、实际成本的三算对比。预算成本源于投标报价成本;目标成本源于施工预算;实际成本源于实际消耗。
P98
88、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分析,三方面内容:
⑴竣工成本分析
⑵主要资源节超对比分析
⑶主要技术节约措施及经济效果分析
P99
8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
直接套用、间接套用、部分套用
P100-101
9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在发、承包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发生变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工程造价调整文件,工种价款应当进行调整。
2.若因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师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即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3.若因分部分项工程师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若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需要增加新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则:
(1)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
(2)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有偏差,该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产生影响,则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未作约定,按以下原则办理:
(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费均应予以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P102
91、 索赔费用的组成
① 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② 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
③ 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
④ 分包费用,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人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⑤ 现场管理费 索赔款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讯、交通费等。
⑥ 利息 在索赔款额的计算中,包括利息。
(1)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
(2)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
(3)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
(4)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
⑦ 总部(企业)管理费与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人利润。索赔利涧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P103
9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P105
9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94、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
T=P-M/N
P106
95、工程进度款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d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96、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d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结算资料后28d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d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d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d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d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d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P107
97、动态结算
(一)按实际价格结算法
(二)按主材计算价差
(三)工调价系数法
(四)调值公式法(又称动态结算公式法)
98、调价公式的问题
在合同价格条款中,应写明经双方商定的调整因素,在签订合同时要写明考核几种物价波动到何种程度才进行调整,一般都在±10%左右;
考核的地点和时点,地点一般在工程所在地,或指定的某地市场价格;时点指的是某月某日的市场价格。――基准日期的市场价格(基础价格)和与特定付款证书有关的期间最后一天的49天前的时点价格。这两个时点就是计算调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