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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答疑精选(9)

|0·2010-06-03 16:57:08浏览0 收藏0

  预告登记的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

  为什么要买房人去登记?1房多买我认为是不是就是房产开发商这些人鼓捣那些编法的人故意设置的这一条呢?没有这条可以吗?

  答:不可以,应该按照法律进行

  在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班38中,,写到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时间为15天内;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时间为10天内。。这里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啊

  答:裁定是仲裁,判决是法院的

  (3)因利息而产生的纠纷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句话没听懂!什么事预见到?是不是预先约定的数量?不理解!能举个例子么?

  答:如甲将娶媳妇的钱借给乙急用,乙到期不还,甲因没钱娶不上媳妇而得精神病。在这个例子中,乙应返还甲借款,如果约定了利息还得给付利息,但甲得精神病的损失是返还合同的乙在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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