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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接河南省人事厅豫人社[2010]76号文件通知,现将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67分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50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均为120分 | 各专业均为50分 |
二、证书办理程序及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需提供本人准考证、单位介绍信、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以上所需材料,由市建委人事科初审后报市职改办。
三、有关项目的填写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类别”等按报考时所填内容填写,“批准日期”按考试时间填写(2009年度填写为“2009年11月”),“ 管理号”为豫人社[2010]76号。
各单位请抓紧时间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于2010年3月30日之前到市建委人事科办理本单位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逾期未办理的转下一年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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