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二级建造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天津200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

|0·2010-03-09 13:22:25浏览0 收藏0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二级
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45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59分
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
公路
均为120分
51分
水利水电
54分
市政公用
53分
建筑工程
45分
矿业工程
59分
机电工程
49分

  二、领证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的2009年度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即老考生),请于2010年3月18日-20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考试年份、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2009年首次报名的考生,于审核时已交过照片,不需要再次提交。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到考评中心补交。

  3、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考生的领取合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2009年一级建造师课程报名>>>     2009年二级建造师课程报名>>>

2009年一级建造师课程免费试听>>>   2009年二级建造师课程免费试听>>>

更多相关新闻:  建造师论坛     一级建造师频道     二级建造师频道     建造师博客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