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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人员对申报结果的查询,现将第九批审查不合格人员名单以及不合格原因予以发布(详见附件1)。
不合格情况及相关处理意见:
1、项目经理证待核实:
此情况申请人需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报告并将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递交至各地市受理机构,经由各受理机构确认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核实原件(属最后一批无发放项目经理证书的不需提交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2、重复注册情况
未及时办理重复注册的变更或注销手续,不予审批。
3、违法违规、疑似发生安全事故及已取得建造师资格情况
此类情况不符合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申请条件。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省厅政务中心。
4、无网络资料情况
此类人员待其网络资料重新点击上报后提交报告至省厅政务中心。
请历次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合格人员于2009年3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建设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申诉。逾期将视同放弃申诉机会。
附件:闽建审批[2009]36号第九批二级临时建造师不合格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