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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人员公示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市办[2007]54号)和《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建办函[2007]278号),经审查,马永江等2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现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 www.gdcic.net)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通过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 邮政编码:510060,传真:020-83754269。

附件: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人员公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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