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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陈鹤辉等36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韩勇等5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郑燮廷等3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现予公布。
1. 陈鹤辉等36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 韩勇等5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3. 郑燮廷等3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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