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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几年乌鲁木齐市部分施工企业单位改制后,与原上级主管部门脱离了行政隶属关系,按现行人事管理模式,不能及时收到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及相关信息,在政策咨询、具体事宜办理方面存在诸多不便,自治区建筑业协会本着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宗旨,就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为大家提供相应的服务。
2008年度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施工企业单位根据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度自治区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组织参加考试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该文件见新疆建设人才网)。
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25日
新疆建筑业协会负责乌鲁木齐地区无主管部门施工企业考试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先登陆新疆人事考试网(http://www.xjrsks.com.cn)下载报名表,人事考试报名表所属地区填自治区直属单位,报名表显示为16,单位代码为048.报考人员请记录报名用户名和密码,考前一周自行打印准考证。考后协会将下发成绩单及为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合格证书。每人报名咨询费30元,并代收考试费。
单 位:新疆建筑业协会
地 址:乌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991-8862883
联系人:周 敏
新疆建筑业协会
2008.3.24
关于做好2008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新建注[2008]0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县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自治区有关厅、局(公司),新疆军区营房部、中央驻疆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和建设部《关于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85号)精神,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6月21日、22日进行,现就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参照国人部发[2004]16号文的专业对照表执行,此表可在新疆建设人才网rc.xjjs.gov.cn最新动态中查阅),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科目及免试条件
1、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助理级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可免试《建筑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及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程序
(一)第一次参加考试人员,由本人申请,并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附表一,见新疆建设人才网rc.xjjs.gov.cn最新动态),1份,《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www.xjrsks.com.cn填报)1份;提供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盖章)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等所属单位应报经上级行政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初审,初审合格由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汇总表》(附表二),并于2008年4月5日至4月25日期间报建设厅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经建设厅在《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资格审查意见一栏内签署意见后,按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三)各地、州、市、县(市)所属单位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资格审查意见一栏内签署意见后,考生即可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当地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填写《汇总表》(附表二),并连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和学历、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费,于2008年4月5日至4月25日期间报建设厅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退还报名所交的费用。
(四)各单位在填写《汇总表》时,请根据考全科、考部分科目、初考人员情况分类造表。
(五)续考人员(即2007年及以前年度参加过同一专业考试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填写《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www.xjrsks.com.cn填报)1份,提供以往年度参加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后,按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文件要求参加考试报名即可。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时上报,因材料不完整、不真实影响报名资格审查或逾期未报的,责任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可以连续滚动,即第一年与第二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与第三年为一个周期,依次类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考1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或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考试定于2008年6月21日、22日举行,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6月21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2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相关事宜
(一)首次参加考试的人员须交资格评审费每人80元,续考人员不再收取资格评审费。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材料时将资格审查费一并交纳。
(二)考试用书可参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相关教材,在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图集发行站(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院后门,联系电话:8855356、8867608)、新疆建筑书店(乌鲁木齐市和平北路58号,联系电话:2841227)及各地建筑书店均有售,请自行购买。
(三)建议考生参加环球网校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考前培训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
(四)网上打印报名表后,请报考人员记录用户名及密码,并在考前一周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地址及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11楼新疆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敏 8862883
邮编:8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