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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琼建人教[2008]66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有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建设厅和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共同负责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考试试题组织以及阅卷工作;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并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省建设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共同确认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6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科目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该科目为6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含矿山、冶炼)、机电工程(含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一天半,各科考试时间见下表:
序号 |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 |
1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2008年6月21日上午 9:00~12:00 |
2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008年6月21日下午 15:00~17:00 |
3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2008年6月22日上午 9:00~12:00 |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科(三科)考试条件: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2008年6月)。
(二)免考条件及免考科目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顺利过渡,符合报名条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免考相关科目。
1、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
四、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琼苑路省机关大院住宅东区17栋203房间,联系人:谢小姐,王小姐 ,联系电话:65397069.
(三)报名方法:
1、报考者到报名地点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
2、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后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3、报考者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新版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证书、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2)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考生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4张;
(4)报名表及信息卡。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琼发改收费[2005]151号”文规定执行。
七、考场设置
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于2008年6月 1 日至6月15 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部领取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海南省建设厅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