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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关于公布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二OO七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64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我省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现予以公布。请登录贵州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查询。

  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4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52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房屋建筑工程  均为120分  62分 
公路工程  62分 
水利水电工程  62分 
电力工程  62分 
矿山工程  62分 
冶炼工程  62分 
石油化工工程  62分 
市政公用工程  62分 
机电安装工程  62分 
装饰装修工程  62分 
建筑工程  62分 
矿业工程  62分 
机电工程  62分 

 
  附件:200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请考试合格人员于2008年4月1日――4月17日持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免考科目的还须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增项考一科的考生提供已取得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准考证复印件上照片旁边贴一张与准考证同底的一寸彩色照片用于办理审核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

  注:请将你所查询的序号写在准考证复印件上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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