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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二OO七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64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我省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现予以公布。请登录贵州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查询。
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40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52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房屋建筑工程 | 均为120分 | 62分 |
公路工程 | 62分 | ||
水利水电工程 | 62分 | ||
电力工程 | 62分 | ||
矿山工程 | 62分 | ||
冶炼工程 | 62分 | ||
石油化工工程 | 62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62分 | ||
机电安装工程 | 62分 | ||
装饰装修工程 | 62分 | ||
建筑工程 | 62分 | ||
矿业工程 | 62分 | ||
机电工程 | 62分 |
注:请将你所查询的序号写在准考证复印件上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