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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建管[2008]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建筑业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工作,自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开展本市建筑业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收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开展本市建筑业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的通知》(沪建建管[2008]3号)申报要求的人员,可提交网上和书面申请材料。此次申报为最后一次补充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沪建建管[2008]3号文件可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政策法规”中“各类文件”栏目下载,登载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
二、已申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未获审批通过(未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禁止注册原因的人员,将按原申请的专业颁发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人如无疑义不需再提交网上和书面申请材料。
三、申请受理后,申报单位和申请人请关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的审核结果公示(受理举报和申诉材料)、审批结果的通知、领取证章的通知。
四、受理时间: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五、受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一楼受理大厅
六、受理单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