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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0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建设局 (建委),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根据2008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参考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二OO八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606号),2008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6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62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
均为120分
62分
水利水电工程
62分
市政公用工程
62分
建筑工程
62分
矿业工程
62分
机电工程
62分

  二、2008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5326人(含两年累计全部科目合格),核发合格证书;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增考其它专业的考试合格人员1049人,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全部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广东省人事厅网站上,网址:www.gdrst.gov.cn。

  三、考生可在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查询本人成绩。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将有关人员材料于11月25日前直接报送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做好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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