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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补充通知》(黔建办通〔2008〕 63号),经审核,建筑业企业有王通开等71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李醇等58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园林绿化企业有高丽虹等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第二批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议人员有邰光跃等123人通过,现在贵州省建设厅(http://www.gzjs.gov.cn/)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27日。
一、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陈述材料仅限原申报材料的说明和补充,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贵州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均可向贵州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注册证书领取时间待公告后另行在贵州省建设厅(http://www.gzjs.gov.cn/)网上通知。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公示的信息,如有不符,请在公示期内到贵州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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