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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07]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7日、28日举行,考点设在秦皇岛市。
日 期 |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10月27日 |
9:00 ― 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5:00 ― 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10月28日 |
9:00 ― 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须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注意事项;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三、有关调整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因此2007年度考试管理采取如下方式:
(一) 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 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3个: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
(三)对曾报考过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全科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部分科目合格、在滚动周期内且原专业为上述7个专业之一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
(四) 对所有免试人员、增项考试人员和2007年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专业类别。
(五)为适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即增项考试),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
五、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
六、报名组织
(一)组织形式
考试报名工作要求各单位统一组织。由各单位持报考人员报名所需证件及有关资料到市建设局人事劳动教育科进行资格初审,履行相关手续后,再到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复审履行报名手续。
(二)需提供证件材料
符合报考和免试条件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张填写整齐规范的报名表,2张小二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于准考证照片扫描、备用),1份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需提供4张照片,同时填写2张部分科目免试表。
七、报名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八、报名时间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定于8月6日至8月10日。
九、报名地点
海港区文化北路305号建设大厦市建设局人事劳动教育科,联系电话:3060845;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市军转培训中心西三楼市职改办,联系电话:3080714.
十、其他
1、有关考试大纲、教材征订等事宜,由市建设局人事劳动教育科负责。
2、本文件同时在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qhdrcsc.com/zc和http://www.qhdjs.gov.cn.因接上级通知较晚,本项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