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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有关部门、中央省部属驻邯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 2007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7]3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7日、28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10月27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专业调整及相关事宜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专业调整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因此2007年度考试管理采取如下方式:
(一) 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 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3个: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
(三) 对曾报考过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全科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部分科目合格、在滚动周期内且原专业为上述7个专业之一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
(四) 对所有免试人员、增项考试人员和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五)各级别考试报名时,凡涉及到更改专业的老考生,均按新考生对待,重新生成档案号。
为适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即增项考试),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相关事宜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3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①、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②、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③、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3、报考人员去年成绩可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ww.hebpta.com.cn)查询。
4、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中专的学历可参照国人部发[2004]16号的专业对照表(见附件6)执行。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全科人员应工整填写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填涂考生信息卡一份,出具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应工整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免试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填涂考生信息卡一份,出具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两份,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需填写专用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填涂报名信息卡一份,并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各单位将本单位报名人员汇总后,携带报名人员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填写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7)一份于2007年8月8日至8月13日(双休日除外)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218室)审核报名(届时,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与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联合办公)。
相关要求
1、为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请务必及时通知到本单位考生。考生之间也要相互转告。
2、信息卡由考生本人填涂,信息内容要和报名表一致,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一经上报,不再更改。
3、审查人要在复印件及专业年限工作证明上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考生除在报名表、免试表上及考生信息卡后粘贴本人近三个月内一寸黑白大头像外,还需在报名表右上角贴一张同版备用照片,人头像要端正清晰,考生一定要按照此要求提供照片。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允许其报名。因照片不符合规定而影响了考生报名和考试,责任由考生主管单位承担。
四、考试收费、教材征订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有关考前培训、考试大纲、教材等事宜,请在报名时同时办理,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
联系人:王雪梅 联系电话:3125653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为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2、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长期身份证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无长期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考试前携带单位证明信(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加盖骑缝章)、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考试测评处核实,否则不得进场考试。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考生。
3、考场严禁携带手机、寻呼机及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4、考前一周凭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不另通知。
5、根据人事部3号令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度考试中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停考人员名单各单位可在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报名室(218室)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