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发[2005]10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接此通知后,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建设部门联系,尽快做好考试报名宣传、组织工作。
二、全区全部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http://www.impta.com)查询考试时间、报考程序,并提交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06年7月22日―31日
三、现场确认:自治区考生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中山东路团结巷4号)进行交费。各盟市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交费。时间:2006年8月2日―4日。未办理有关交费手续和未交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共设三个科目,科目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两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和一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五、考试时间 2006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6年9月17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六、考点设置原则上只在呼和浩特市设一个考点,如需在盟市设立考点,报名结束后,根据全区报考人数再定。
七、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八、资格审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暂行办法》规定,资格审查由当地建设部门负责。各盟市考试中心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建设部门的协调,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九、考试用书征订工作请与我中心教材发行部联系。
电话:(0471)6287990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