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考中心函[2006]61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 期 |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9月16日 |
9:00 ― 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5:00 ― 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9月17日 |
9:00 ― 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2、我省从2006年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gdkszx.com.cn)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 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0元,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120元。
(三)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20)83754261。
附件:1. 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 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 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 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5. 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二、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 《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企业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已加盖“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4、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与免考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及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证明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附件3
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6年6月12日上午9:00至7月7日下午17:00止 |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
2006年7月3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
2006年7月14日前 |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
2006年7月21日前 |
各市报送报名材料 |
2006年7月底前 |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
2006年9月1日开始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2006年9月16、17日 |
考试 |
2006年12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