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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浙江省建管局:
根据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经研究确定的指导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合格标准
科 目 名 称 | 试 卷 满 分 | 合 格 标 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72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房屋建筑 | 均为120分 | 72分 |
公路 | 72分 | ||
水利水电 | 72分 | ||
电力 | 72分 | ||
矿山 | 72分 | ||
冶炼 | 72分 | ||
石油化工 | 72分 | ||
市政公用 | 62分 | ||
机电安装 | 72分 | ||
装饰装修 | 7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