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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文件关于做好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
2005-09-30 下午 19:09:08 | ||||||||||||
琼建人教[2005]15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建环)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有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文件的精神,现就我省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建设厅和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共同负责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考试试题组织以及阅卷工作;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并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省建设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共同确认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确认。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11月 19日至20日举行。考试科目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这2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分为一天半,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各科考试时间见下表: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科(三科)考试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2005年12月)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考条件及免考科目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顺利过渡,符合报名条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免考相关科目。
1、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2005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部(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人:陈敏杰、林秀华,联系电话:65375001)。
(三)报名方法: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考试者,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考者到报名点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
2、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后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审查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3、报考者持报名有关材料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人:陈坚,联系电话:65342504)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新版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2)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考生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3张;
(4)报名表及信息卡。
4、持经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审查报考资格通过后的报考材料及缴交报考费的交款凭证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部办理报考手续。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琼发改收费[2005]151号”文规定,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综合知识考试每人每科80元。其中建设厅收取30元,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收取50元。
(二)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110元。其中建设厅收取60元,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收取50元。
七、考场设置
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各位考生须在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部领取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八、考前培训与考试指定辅导教材订购
200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的订购由省建筑业协会和省建设教育协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详见《关于举办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的通知》琼建协[2005]4号),考生可与上述单位联系,联系电话:65335090(培训)、65314952(购书),联系人:王燕(培训)、石莉娜(购书)。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