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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二建《工程法规》精选考点及练习题: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考点】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考查分值】1分
【考点频率】5年5次,2018单选、2019单选、2020单选、2021第一批单选、2021第二批单选
【考点难度】★★★★★
一、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外借资质】
(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二、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内借资质】
(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三、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
(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四、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安全问题】
五、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考点扩展】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共分为五大类、41条。重点记忆“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这三大类,特别是要区分开“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各自对应的情形。对于“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主要是安全问题,涉及的内容较多,建议利用排除法来做题,不要死记硬背。
【考点经典题】
【2021第二批单选】
下列行为中,属于施工企业业务承揽不良行为的是( )。
A.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工程的
B.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C.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履行业务,情节严重的
D.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查看答案解析【2021第二批单选】
【答案】C
【解析】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C选项。
(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A选项。
(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B选项。
(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D选项。
(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点拨】此题考查的是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是每年必考知识点,一定要掌握。重点区分开“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各自对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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