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1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易混知识点:区分不同事故调查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

环球网校·2021-05-18 14:44:36浏览39 收藏19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在即,在最后环球网校小编再帮大家回忆一些各科的易混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的在考前进行梳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易混知识点:区分不同事故调查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
2021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易混知识点:区分不同事故调查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

相关推荐:2021年二级建造师《各科目》考后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结束后考生比较关注的是成绩查询时间的问题,为了能及时了解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后可以及时收到成绩查询时间的短信通知。

区分不同事故调查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

(2)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3)迟报或者漏报事故;

(4)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5)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6)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7)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8)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

(9)事故发生后逃匿;

(1)~(3)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罚个人】

(4)~(9)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既罚个人,又罚单位】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易混知识点:区分不同事故调查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的内容,大家可以点击文末【免费下载】按钮,免费领取更多考点精华,其中涉及了各科的考试模拟题,历年的真题及答案解析,同时还有高频考点的总结及专业老师分享的知识点及技巧。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