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相关推荐:二级建造师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1年二建考试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考试时间为5月22日、23日;第二批次考试时间为5月29日、30日,为了方便大家准时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以及考后及时获知成绩查询等重要时间节点,建议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这些重要的考试时间节点我们都会根据官方通知提前为您发送短信提醒,让您更加的省时省心。
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
(一)缺陷责任期的确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质量保证金的预留与使用管理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
【例题·多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关于缺陷责任期需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9】
A.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B.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C.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由法律直接规定
D.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E.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答案】ABDE
【解析】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以上就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二建《工程法规》备考高频考点: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 希望能对您有更多的帮助。另外,您可以点击下方【免费下载】即可获得众多考试精华资料,同时您还可以进行【免费拼团】获取实际跟进的考点分享及备考秘笈,希望大家都能努力备考,顺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