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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期限及内容

环球网校·2021-04-08 14:41:25浏览98 收藏29
摘要 2021年二建考试在即,对于首次报考二建的考生来说可能对于备考方法并不是很了解,所以为了帮助大家提高备考效率,环球网校小编每周会为大家整理各科目的知识点总结,今天要分享的是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期限及内容。
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期限及内容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第一阶段的备考重在打好基础,之后在基础之上多做练习,多听一些讲义,一般问题都不大,目前2021年各省二级建造师具体报名时间尚未公布,如果大家想要了解相关的详细信息可以点击查看>>2021各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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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期限及内容

1.事故报告的期限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2.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的初步原因;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练习·单选】自坍塌事故发生之日起( )天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A.7

B.14

C.15

D.30

【答案】D

【解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以上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总结的一部分内容,您可以点击【免费下载】在资料下载专区还有其他各科的考试大纲、高频考点及考试真题,大家可以多下载做一做相关的练习题。同时您还可以进行【免费拼团】获取实际跟进的考点分享及备考秘笈,希望大家都能努力备考,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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