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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抵押物

环球网校·2021-01-25 14:17:52浏览54 收藏21
摘要 2021年预计在2-3月份开始二建报名,对于首次报考二建的考生来说可能对于备考方法并不是很了解,所以为了帮助大家提高备考效率,环球网校小编每周会为大家整理各科目的知识点总结,今天要分享的是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抵押物。
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抵押物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第一阶段的备考重在打好基础,之后在基础之上多做练习,多听一些讲义,一般问题都不大,目前2021年各省二级建造师具体报名时间尚未公布,如果大家想要了解相关的详细信息可以点击查看>>2021各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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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抵押物

可以
抵押的物
(有权处分)
不动产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动产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2.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3.交通运输工具;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不可以
抵押的物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例题·单选】根据《民法典》,下列财产不可抵押的是()。【2014】

A.生产设备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正在建设的建筑物

D.集体所有的宅基地

【答案】D

【解析】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以上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总结的一部分内容,您可以点击【免费下载】,在资料下载专区还有其他各科的考试大纲、高频考点及考试真题,大家可以多下载做一做相关的练习题,另外今年报名通知尚未公布,各省的报名条件尚不知晓,但是根据历年经验,总体不会有大的变动,首次报名的考生,如果对自己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没有把握,您可以点击查看>>>2021年二级建造师各省报名资格查询,各省详细的标准都会更加清楚,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今年的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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