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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第一阶段的备考重在打好基础,之后在基础之上多做练习,多听一些讲义,一般问题都不大,目前2021年各省二级建造师具体报名时间尚未公布,如果大家想要了解相关的详细信息可以点击查看>>2021各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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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抵押物
可以 抵押的物 (有权处分) |
不动产 |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
动产 |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2.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3.交通运输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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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 ||
不可以 抵押的物 |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例题·单选】根据《民法典》,下列财产不可抵押的是()。【2014】
A.生产设备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正在建设的建筑物
D.集体所有的宅基地
【答案】D
【解析】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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